来源:昌都发布藏东教育
西藏第一所现代学校——昌都市实验小学
昌都市第三幼儿园
昌都市第二高级中学全景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有效缓解我市教育类专业技术人才紧缺问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六个新型昌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持。根据《关于年自治区教育厅教育系统引进人才的批复》(藏人社函〔〕号)和《关于严格审查从区外高校毕业生中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资格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藏组发〔〕92号)相关规定和程序,昌都市拟从区外各高校引进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全市教育系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非西藏院校,非西藏生源,非西藏户籍,符合自治区教育厅审批的岗位、学历和专业要求,国家普通高考计划内招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年应届师范毕业生(非函授和自考等学历,往届毕业生视学历及学科紧缺情况酌情择优招录)。
二、岗位情况
本引进计划面向昌都全市教育系统(含市教育局直属和各11个县(区)的所有学校),共计人,学段包括学前、小学、初中、高中、特殊教育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学科包括学前教育20名、语文21名、数学17名、英语15名、物理15名、化学14名、生物14名、*治16名、历史16名、地理16名、音乐2名、美术2名、舞蹈2名、信息技术2名、财会(会计)4名。
三、引进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的路线、方针、*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反对分裂;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无任何犯罪记录。
(二)身心健康,热爱西藏,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支援边疆教育事业和坚持在藏工作的决心。
(三)具备需求计划要求的专业条件,学前教育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他学科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基本能力。
四、引进待遇
各高校毕业生经引进录用转正后,享受西藏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待遇(转正后正常上编,并为其定期缴纳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享受休假包干、生活补贴、通讯补贴,办理户口迁移等)。
最低月工资标准(不含各种津贴)大专学历为元/月,本科学历为元/月,研究生学历(未获得硕士学位)及获得本科双学位学历为元/月,研究生学历(获得硕士学位)为元/月。实发工资根据工作所在地区类划分和海拔情况略有不同。原则上海拔越高,工资及各项津、补贴标准越高。
五、实施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者通过扫描我们提供的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