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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基层专技人才,最新政策来啦业务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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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拓宽我区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成长空间,激发其助力精准脱贫的内生动力,日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了《西藏自治区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大对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力度。为了方便大家阅读,《西藏自治区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图解来啦,牧牧君和你一起来看看!

牧牧君还为你整理了其中的亮点,

快往下看吧!

关于人才评价

1、

突出品德评价

把*治品行和道德品质作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要条件,对失信失德、学术不端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一票否决”。

2、

突出能力评价

要单独设定符合基层实际的评价标准,克服“一刀切”和“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倾向,对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的论文和科研不做要求,可用能够体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水平的工作总结、教案、病例、技术推广总结、工程项目方案、专利成果等替代。

3、

突出业绩评价

各系列各层级行业部门在制定职称评审细则时,要对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明确放宽职称申报任职年限、学历、专业、破格等具体条件,业务考试要对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划定单独分数线或给予相应的免考条件。

4、

创新评价机制

对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高级职称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单独确定通过率。将学校思想*治课教师(包括*治辅导员)纳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单独制定评审细则,畅通其晋升空间。

5、

落实职称倾斜*策

大专、中专学历毕业生确定员级职称,聘任为员级专业技术职务;

大学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确定助理级职称,聘任为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

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确定中级职称,聘任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确定副高级职称,聘任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调藏专业技术人才、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区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原有职称予以认可,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要求择优聘任,其任职时间累计计算。

护士执业资格、执业药师、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统计师专业技术资格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行业部门负责单独划定基层考试合格标准,颁发基层有效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考试成绩证明。

6、

建立“定向评价

通过“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取得初、中、高级职称的基层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聘任年限须在基层服务满5年。

调离基层,从事相同职称系列工作,服务期满的,其基层取得的职称有效,作为聘任相应层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不再进行评审,其任职时间累计计算;服务期不满的,须降低职称层级聘任,任职时间从重新聘任时间累计计算。

从事不同职称系列工作,服务期满的,其基层取得的职称有效,须转评同层级职称,任职时间累计计算;服务期不满的,须降低职称层级转评,任职时间从重新聘任时间累计计算。

7、

优化评审服务

根据岗位设置和工作实际,经单位同意,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相应的会计、统计、经济、审计、计算机工程、社会工作者等国家“以考代评”职业资格考试,对通过国家“以考代评”职业资格考试取得的职称,不再进行评审,可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岗位管理

1、

完善管理制度

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动态调整机制,适当提高基层事业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乡镇事业单位通过特设岗位引进的急需高层次人才,其所聘岗位等级可放宽至专业技术八级,不受单位岗位总量、结构比例限制。

2、

优化资源配置

根据“专业对口、人岗相适”的职称评聘要求,可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商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尊重意愿、人尽其才”的原则,将人岗不相适的专业技术人员配置到合理的专业技术岗位。

3、

加强聘后管理

合理设置岗位履职条件,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结合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结果,对不符合岗位要求、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降低岗位等级直至解除聘用,实现聘用人员能上能下。

关于公开招聘

进一步改进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式。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编制和岗位情况,本着“专业对口、人岗相适”的原则,明确具体去向、具体岗位,严禁混编混岗。进一步完善艰苦边远地区特殊倾斜*策,按照有关规定合理设置招聘条件。研究制定在我区范围适用、相对从宽的差别化职业资格考试标准和人才招聘标准,确保基层人才发展有空间、上升有通道、待遇有保障。

关于待遇激励

1、

规范收入分配制度

在我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大中专及本科学历的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工资执行转正定级工资待遇。

试用期岗位工资暂按以下标准执行:中专和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按十三级岗位,大学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按十二级岗位。转正定级明确岗位后,按所聘专业技术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和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不实行试用期,按所聘专业技术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2、

加大表彰奖励力度

对长期在基层工作,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在推荐享受*府特殊津贴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等表彰奖励工作中,同等条件下,适当向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进行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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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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