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昌战略,加快引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需高学历人才,有效缓解我市专业技术人才紧缺问题,为昌都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经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昌都市决定从区外各高校引进相关专业毕业生充实到全市各(区)县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区外各高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年应届毕业生,本次引进人才可往前放宽至届往届高校毕业生。
二、引进专业
具体需求专业详见《年昌都市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一览表、年补充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一览表》
三、引进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维护祖国统一,反对分裂,坚决贯彻执行*的路线、方针、*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热爱西藏,具有自愿支援边疆建设的思想。
(三)身体健康,能在藏坚持工作。
(四)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四、引进待遇
各高校毕业生经引进录用后,享受西藏干部职工同等待遇(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休假补助等),最低月工资大专生元/月、本科生为元/月,硕士研究生为元/月。
五、实施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时间拟定为年10月30日—11月30日。报名联系人:
蒯河林(综合)联系
电子邮箱: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