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藏日喀则市召开干部大会,宣布自治区党委决定:张延清同志不再兼任日喀则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斯朗尼玛同志兼任日喀则市委委员、常委、书记。
斯朗尼玛曾任西藏自治区住建厅厅长、西藏自治区发改委主任等职,年12月9日任西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
斯朗尼玛(资料图图片来源:西藏日报)
公开简历显示,斯朗尼玛生于年2月,藏族,中央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曾任昌都地区行署驻成都办事处副主任,地区经济贸易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昌都县副县长,昌都地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局长,昌都地区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昌都县委副书记、县长,昌都地区行署副专员等职。
此后,斯朗尼玛历任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拉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副书记、厅长,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副书记、主任等职。
年12月9日,斯朗尼玛任西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至此番调整。
此次卸任日喀则市委书记的张延清,生于年6月,曾任拉萨市市长,年调任日喀则市委书记,年任西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日喀则市委书记,至此番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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