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初期(北洋政府时期),行政区划基本承袭自清朝,但也有所变更,曾经设立了四大特别行政区,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这四大特别行政区先后改设为省,新中国成立后先后撤销。
民国四大特别行政区都成立于年,它们分别是:热河特别行政区、察哈尔特别行政区、绥远特别行政区及川边特别行政区。
热河特别区成立于年,下辖热河道及昭乌达盟、卓索图盟等地,总面积约18万平方公里,大致相当于现在的内蒙古赤峰市全部、通辽市大部、河北承德市大部、辽宁锦州市一部、阜新市一部。年,热河正式改设为省,省会承德,为塞北四省之一。年,热河全省解放,成立热河省人民政府。年,热河省撤销,其辖地分别划归河北省、辽宁省和内蒙古自治区。
年,北洋政府以直隶省口北道和绥远都统、察哈尔部、锡林郭勒盟设置察哈尔特别区,总面积约28万平方公里,大致相当于现在的河北省张家口市,北京市延庆县,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大部,乌兰察布市东境。年,察哈尔改设为省,省会万全县,后改为张家口市。年12月,察哈尔省解放,年,察哈尔省人民政府成立,省会张家口市,年撤销建制,分别划归山西、河北两省。
清朝时期,绥远为漠南蒙古一部分,后设归绥道,隶属于山西省。年,北洋政府以归绥道为基础,划入土默特左、右二旗,伊克昭盟和乌兰察布盟成立绥远特别区。年,绥远特别区改设为绥远省,省会归绥市(今呼和浩特市),为塞北四省之一,辖地大致相当于现在的内蒙古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大部及乌海市一部,总面积约33万平方公里。年,绥远和平解放,成立绥远省人民政府,年撤销,并入内蒙古自治区。
清朝末年,川边地区发生动乱,清政府在此设立川滇边务大臣,民国建立后改称川边经略使,后降为川边镇抚使。年,川边特别区正式成立,辖区包括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雅安、攀枝花、凉山彝族自治区和西藏昌都地区。年,国民政府决定成立西康省,但直到年西康省才正式成立,省会为康定。年,西康和平解放,年成立西康省人民政府,年撤销,金沙江以东划归四川,以西划归西藏。